关于开展向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招募、派遣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8 【字体:小 大】 | ||
赣青字〔2007〕13号 关于开展向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 支教计划招募、派遣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自2004年以来,通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共向海南派遣了150名大学生志愿者,为海南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海南地方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江西、海南两省之间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新途径,根据西部计划有关文件精神,经共青团江西省委、共青团海南省委共同协商,共青团江西省委决定开展向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以下简称中部支教计划)招募、派遣志愿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经受锻炼、健康成长,培养造就一支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通过开展向中部支教计划招募、派遣志愿者工作,加强江西、海南两省间合作与交流,促进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在江西省范围内新招募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到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8个市县(琼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临高、定安、屯昌)从事为期1至2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三、报名要求 报名条件为:2007年毕业的江西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2日——6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海南大学生志愿网页(www.0898dxs.com/hnzxb/)或海南共青团网站(www.hiyoung.net)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和《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参加中部支教计划的学生可从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于6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到所在学校项目办(学校项目办设在学校团委)。 中部支教计划招募报名工作流程与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报名工作流程基本相同。 四、政策支持 参加中部支教计划的志愿者(包括服务于各级项目办的志愿者联络员)与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均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省项目办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办理;志愿者体检费用由省财政负责。)。 (二)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其它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海南省高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五)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海南省享受中西部计划政策的11个市县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七)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后,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的服务期可折算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服务期。 (八)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国家级或省级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国家级或省级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推荐参加江西、海南青年五四奖章、江西、海南十大杰出青年等评选。 五、职责分工 (一)团江西省委(项目办)负责在江西省各普通高等院校招募一定数量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乡镇从事支教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报名、招募、审核、体检等。 (二)团海南省委(项目办)负责为江西省项目办招募的志愿者提供服务岗位,以及培训、派遣及日常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有关志愿者的体检工作经费由海南省项目办负责。 共青团江西省委 2007年5月17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中部计划 招募 通知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07年5月17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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