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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第三轮第四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5-04浏览次数:14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了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组织开展第三轮第四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评估工作按照《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附件一)的要求执行,注意控制“优秀”数量比例,第三轮评估周期的“优秀”数量所占比例不超过各教学院第三轮总参评人数的30%,同时,每一批次 “优秀”数量所占比例控制在30%左右,防止出现某一批“优秀”数量特别多或特别少的现象。
二、评估对象
    正高(不含)以下的专任教师和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专任教师,今年拟将晋升职称而未参加第三轮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教学质量评估的教师必须参加此次评估。
三、评估安排
1、由教师个人提出评估申请,填写《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按照评估内容开展自评,填写《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自我评估表》(见附件三),在5月20日前送交到教学院。
2、各教学院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安排,并将评估安排、《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情况登记汇总表》(见附件四)及教师个人填写的《申请表》、《自我评估表》于5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ycujwc@163.com。
3、各教学院根据本院制定的评估安排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表格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
4、6月中下旬组织学生网上评教,学生量分一律取本次网上评教结果。

5、7月1日前各教学院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登记表》(见附件八)报送教务处建设科。

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2010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