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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协议书

作者:宜春学院…发布时间:2011-06-09浏览次数:19

如何补办协议书
作者:宜春学院…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就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9  【字体: 】  
如何补办协议书

任何人不得翻印、转借、复制协议书。每位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协议书,以防遗失损坏。

若损坏严重的,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处重新申请更换。

若遗失的,每年5月份底以前原则上不能办理遗失手续,遇特殊情况(如有正式编制的用人单位录用)需要提前补办者,用人单位需出具一份拟录用证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就业信息网可下载申请表),填写遗失理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加盖学工科专用章;由学校在招生就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月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异议后,向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新的协议书;若毕业生假借遗失理由而要求补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如毕业生签约到非正式编制(聘用)的用人单位,则不用申请协议书,可使用用人单位自制的劳动合同(正规版本)或当地劳动就业局制订的劳动合同;

如有特殊情况违约者,必须先获得原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解除合约的书面公函,同时必须出具拟签约单位的接收证明和个人申请,经毕业生所在院学工科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报招生就业处审核,并收回原就业协议书,方可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